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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来源:工业设计基地   作者:   时间:2019-05-22   人气:13

越科技〔201915

  

  

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度越城区高新技术企业组织推荐工作,将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新认定企业:在越城区内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

2.重新认定企业:2013年和2016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于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期满,需重新申请认定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企业严格参照申报材料和要求(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形式审查要点(附件2)及企业承诺书(附件3)的内容要求提交材料,将纸质材料(简装,一式一份)于617日前交至所属镇街。

2.为便于及时沟通并提供精准服务,请各申报企业以“企业简称+联系人姓名”方式加入“越城区高企”QQ群(群号:483361044)。

3.为简化企业申报流程,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将由区科技局统一征询,并将反馈情况材料通过镇街发送至企业,由企业上传至申报系统中。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镇、街道及时摸清企业情况,积极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工作,并于617日前将企业纸质材料及汇总表(附件4)上报至越城区科技局。

2.网络受理截止时间以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通知为准。

3.在企业完成网络申报后,各镇街需在网络受理截止后一周内收集辖区企业最终版纸质材料(除专利证书外提供原件)三份提交至区科技局,纸质材料必须与国网、省网上传材料一致。

四、联系人及方式

区科技局联系人:朱伊洁联系电话:88718631

联系地址:绍兴市涂山东路88号区科技局1119室。

  

附件:1申报材料与要求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形式审查要点

3企业承诺书

4高企申报汇总表

  

  

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

2019520


附件1

  

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总目录。目录标题加注页码。

(二)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印章。

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企业必须如实填写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关财务数据应当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知识产权汇总表部分。知识产权证书按照其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相关密切程度进行排序。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类评价,按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3人力资源情况表部分。对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统计方法按《工作指引》规定统计。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4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部分。按项目进行填写,一个项目一份,内容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和企业自行立项组织进行研发的项目,并按项目研发重要度进行排序。每个项目须填上技术领域,并在核心技术及创新点栏中填上该项目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的领域和文字描述。

5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部分,应按上年度申请认定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项数进行填写,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填写一张;多个系列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可按系列产品填写,每个系列产品填写一张表格;每个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填写其所属的技术领域,并在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栏里填上该产品(服务)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的最具体的领域和文字描述。填报的关键技术应是对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指标和产品竞争力起主要作用的核心技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企业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应有关联,并在知识产权获得情况及其对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的支持作用栏里逐一简要说明并标示相关知识产权名称及编号。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五)知识产权、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和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相关材料。

1.知识产权相关材料。材料上传排列顺序必须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知识产权汇总表一致。每个上传文件请标注具体知识产权名称并加注编号,并提供专利缴费证明。

2.科研项目相关说明材料。材料上传排列顺序必须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项目编号顺序一致。每个项目上传一个文件,上传文件请标注具体研发项目名称并加注项目编号。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包括:前三年各级政府部门立项安排的科技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文件复印件(可简化封页和项目页);企业自行安排的研发项目和相关立项计划和依据;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研究的项目,提交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协议。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证明、结题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用户报告等。

3.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说明材料。申报企业应当在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列表,形成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科技成果名称在列表中请按重要度填写。相关说明材料上传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网,上传材料顺序必须和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一致并标注成果名称和序号。转化方式为自行投资实施转化的,自有技术应提供研发或知识产权关联名称和编号,并明示实施转化相关检测、销售证明和所取得的成效;受让他人技术成果的,还应补充提交技术转让协议。转化方式为向他人转让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的,应当提交相关成果转让协议或合同,科技成果转化已取得成效的,应当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新产品销售、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材料。转化方式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应当提供相关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已取得成效的,应当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新产品销售、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材料。

4.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相关说明材料。上传材料包括:企业科研(产品开发)项目和经费内部管理规定,有企业科研项目计划安排和相关预算安排决议的提供相关材料;企业研发机构设立的批复、研发机构简要介绍及主要科研仪器设备,有产学研合作的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激励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内部规定,有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的提供平台简要介绍;人才培养(培训)和引进的相关内部规定,有人才绩效奖励制度的提供相关内部文件。

(六)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说明材料。上传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七)企业职工总体情况与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提供201712月和申报时上月度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参保人数与实际职工人数有差异的,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编制科技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科研工作岗位),有兼职、临时聘用和外籍科技人员的,提供相关聘用协议。

(八)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一份,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一份,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在企业按研发项目单独建账(准确归集核算辅助账)的基础上进行审计。

(九)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十)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经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

二、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纸质材料按上述材料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进行装订。每一个部分用彩页分割。封页采用A4白色铜版纸装订。装订后逐页加盖页码。
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形式审查要点

  

一、关于认定范围。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企业不受是否属于规上企业的限制。

二、关于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拥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类知识产权和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类知识产权。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重新认定企业前次申报已使用过的知识产权本次申报不能重复使用)。确认知识产权处于有效期内。

三、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主要产品(服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范围。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四、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根据对企业的了解情况,判断企业填报的研究开发活动及研发项目的真实性,查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审核归集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合理性以及占销售收入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要求。合理性审查格式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行。

五、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所描述的核心技术或创新点应当与申报的高新技术领域三级类目领域对应文字说明相对应。查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审核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归集,是否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关于科技人员占比。根据日常工作对企业了解的情况,查阅相关申报资料,判断企业当年职工总数、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的统计是否属实,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是否达到《认定办法》规定不低于10%的要求。

七、关于中介机构。各地高企认定办应当对照《工作指引》对中介机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确定。

本要点仅供各市、县(市、区)认定办参考。

  


附件3

  

企业承诺书

  

我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其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同意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承诺。

  

  

企业法人签字:

企业盖章

  

2019

  

  

  

  

  

  


附件4

  

高企申报汇总表

镇街(盖章)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属地

是否是重新认定企业

职工总数(人)

研发人员数(人)

近三年知识产权授权数()

近三年企业的销售收入(万元)

近三年研发经费总额(万元)

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近一年企业总收入(万元)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净资产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

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其他

  

  

  

  

  

  

  

  

  

  

  

  

  

  

  

  

  

  

  

  

  

  

  

  

  

  

  

  

  

  

  

  

  

  

  

  

  

  

  

  

  

  

  

  

  

  

  

  

  

  

  

  

  

  

  

  

  

  

  

  

  

  

  

  

  

  

  

  

  

  

  

  

  

  

  

  

  

  

  

  

  


  

  

  

  

  

  

  

  

  

  

  

  

  

  


  




  

  

  

  

  

  

  

  


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20195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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